(二)肥西县花岗镇中心卫生院、肥西县山南镇中心卫生院、肥西县官亭镇中心卫生院、肥西县丰乐镇中心卫生院、肥西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、肥西县三河镇中心卫生院、合肥翡翠医院等7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、降低入院标准等违规行为。
(三)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、巢湖市宋庆龄爱心医院、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、合肥市骨科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降低入院标准、用药不规范、违反单病种报补规定等违规行为。
(四)庐江友好中西医结合医院、庐江县白湖镇卫生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、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。
(五)合肥凤 凰肿瘤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、虚传费用等违规行为。
(六)巢湖康达总医院(南区)存在诱导住院、减免个人自付等违规行为。
(七)肥东县店埠镇桑园村卫生室存在处方与医保系统信息不符、药品进销存台账不符等违规行为。
(八)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存在乱收费等违规行为。
(九)庐江县人民医院存在病历制作违反诊疗规定、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。
(十)巢湖市康复医院存在过度检查、乱收费等违规行为。
对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,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,由相关医保经办机构分别给予核减违规费用、责令整改、暂停医保结算关系直至解除服务协议的处理,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二、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情况
安徽百姓缘大药房家家景园店、合肥万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、合肥新亚药房有限公司、合肥市百姓缘沁园大药房、合肥市普生堂大药房北城店、合肥市普生堂大药房悦城店、安徽百姓缘大药房恒丰广场店等7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使用医保卡套刷日用品的违规行为。
对上述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,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,由相关医保经办机构分别给予核减违规费用、暂停医保结算关系的处理。
被通报的定点医药机构,要认真吸取教训,切实整改,加强管理,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。其他定点医药机构,要引以为戒,自查自纠,严格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,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各项要求和规定。县(市)区、开发区医保部门及经办(承办)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,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检查,确保“全覆盖”,力求 “见实效”。今后,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,及时通报批评。
2019年7月5日
原标题: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违规情况的通报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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